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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師評鑑教學類項目及配分表

教師自選項目(q內勾選)

配分方式

得分

計分上限

項目

內容

1.教學時數合乎基本規定

q教學時數合乎學校最低時數之基本規定。

每學期2

 10

本項目合計最高10

2.教學相關行政事務

q在學校規定時間內,上傳課程大綱、教學進度表。

每學期2

 12

本項目合計最高35

q在學校規定時間,於網路設定學生晤談時間。

每學期2

 12

q在學校規定時間,上傳期末成績。

每學期2

 12

q上網提供學生預警。

每學期2

 12

q擔任實習輔導教師。

991.陳怡彤、孫明德、汪靜姿

992.凡清

每學期2

 12

q無法到課時,未依規定辦理請假及調補課事宜。

每次扣5

 

q未依規定辦理校外兼課事宜。

每次扣5

 

q課程大綱、晤談時間及期末成績,逾期未上傳,經催促後仍未完成相關工作。

每次扣5

 

3.教材開發

q對所授之科目撰寫講義、教學專書、製作媒體或教具。

每科2

 

本項目合計最高15

q使用網路教學平台,或開課或製作教具等,鼓勵學生充分運用數位學習。

每科2

 15

q所編教材獲相關單位獎助。

每次5

 

q對所授之科目上傳教材或ppt或討論題綱等。

每科2

15 

4.教學評量結果

q所授課程教學評量分數平均達4.50以上。

每學期5

 

本項目合計最高32分

 

q所授課程教學評量分數平均達4.004.49

每學期4

 25

q所授課程教學評量分數平均達3.503.99

每學期3

 

q所授課程教學評量分數平均達3.003.49

每學期2

 

q所授課程教學評量分數平均未達3.0(不含),接受輔導諮商機制或提出並執行教學改進計畫。

每學期1

 

5.教學相關事務與系所院自訂項目

q所授課程教學評量分數平均未達3.0(不含),亦未接受輔導諮商機制或提出並執行教學改進計畫。

每學期扣5

 

本項目合計最高8分

q教學優良事蹟,如教學觀摩分享、改進教學實驗研究或改進學生學習困難、參與課程規劃或教學設計對教學有顯著提升、指導運動績優、補救教學、作業批改等。

每次5

 

q全英文授課。

每門課3

 

q參加校內外教學專業成長活動或參加專業社群。

每次1

 15

q不當教學行為,經相關會議討論通過,每一事件酌予減分。

每件扣10

 

q教學相關事務與以下項目:.準時上傳課程大綱與教學計畫。指導碩博士論文。指導學生參加校外學術活動比賽有具體成績。擔任實習教師之指導老師。擔任本校推廣教育之講授教師。全英授課。以英文撰寫計畫書及課程大綱。服務學習。產學合作。進行補救教學。其他與教學相關事項。

 

 

     

 

100

備註:1.本表總分最高以100分計;本項目之配分比重不得低於30%

2.如評鑑週期為2年則以2倍計分計算;3年則以4/3倍計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