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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與學生輔導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師評鑑服務與輔導類項目及配分表

教師自選項目(內勾選)

配分方式

得分

計分上限

項目

內容

1.擔任校內行政職務

□校長、副校長、各學院院長(含進修學院院長)、四長

每年20分

 

 

□一級單位主管(含附工校長)及系所主管

每年18分

 

 

□二級單位主管

   992.教學卓越中心教師成長組組長 

每年15分

15

 

2.協助各項招生工作

□監考(含考區主任、副主任、巡場委員)

  

每年每項各5分

 

 

□命題

   100.商教系碩士班招生考試甲組

   100.商教系博士班招生考試

   100.商教系四技二專技優甄審

   100.商教系四技二專推甄

 20

□閱卷

   100.商教系碩士班招生考試甲組

   100.商教系博士班招生考試

 10

□其他協助各項招生有關工作

每年每項各2-5分

 

 

3.參與系所院、校務及其他

□協辦系(所)、院務工作

    992.系主任職務代理人

每年3-8分

 3

 

□擔任系、院、校各項委員會委員(代表)、主席(召集人)

主席(召集人)每年4分、委員(代表)每年2分

   
  97商教系課程委員會   2  
  97商教系研究委員會委員   2  
  98商教系推廣委員會委員   2  
  98師培中心課程委員會代表   2  

  99.商教系推廣委員會主席

  4  

  99.師培中心課程委員會委員

  2  

  99.商教系研究委員會委員

  2  
  992.商教系院務會議代表   1  
  992.商教系院教評代表   1  

  100.師培中心課程委員會委員

  2  

  100.商教系推廣委員會委員

  2  

  100.商教系院務會議代表

  2  

  100.商教系師培工作委員會主席

  4  

  100.商教系 教學專業成長研究會委員

 

2

 

□協辦一級行政單位或推廣單位工作

    

每年每項5-8分

   

99-100年度教育部補助設置進修學院計畫─教師在職進修學科教學示例工作坊企畫(5班)

 

 5

 

 

100年度卓越師培子計畫五「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學參觀、見習及試教實施要點」諮詢委員(2011.11.14)

 

5

 

□擔任系友會、校友會、員生消費合作社等幹部

每年每項2分

 

 

□辦理系友會、校友會活動

每年每項3分

 

 

□捐款或協助校務基金(或獎學金)募款

捐款或協助募款四年合計1-5萬元2分、5萬元以上每增加5萬元加1分

 

本項合計最高60分

4.擔任學生輔導工作

□導師

   991.商一導師

每學期8分

16

 

□系(所)學生輔(指)導

   99學年度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楊美芳 

每年每項3-7分

7

 

□學生社團指導

每年每項3-7分

 

 

□外籍留學生或交換學生生活輔導

每年每名3-7分

 

 

□外籍短期研習生生活輔導

每年每梯次3-7分

 

 

5.授課鐘點

□不計薪之授課鐘點

   992.上課12小時,支領10小時鐘點。

每學期每學時1分

 1

本項合計最高6分

6.辦理學術活動

□擔任學會理事長、秘書長

每年每學會2分

 

 

□擔任學會幹部、理監事

每年每學會1分

 

 

□辦理國際學會大會、研討會、座談會、學術展示會、成果發表會

     

主辦(召集人)每次12分、協辦每次8-10分。

 

 

□辦理國內學會大會、研討會、座談會、學術展示會、成果發表會 每次6-10分    

1.99年第五屆全國高中職小論文獎(執行長)

 

6

 

2.溫玲玉、吳明政、林美純。(2011.09.16-17)。建構PjBL教材教法研發與教學研究社群工作坊。教育部100年度卓越師培計畫。彰化:彰化師大。

 

6

 

3.溫玲玉、吳明政、林美純。(2011.09.23-24)。建構IFRS教材教法研發與教學研究社群工作坊。教育部100年度卓越師培計畫。彰化:彰化師大。

 

6

 
□專業雜誌、期刊、研討會專輯、技術手冊或報告、專書編印。 每期(冊)2-5分    

1.「優化教學合作、提升集體決策」教育部100年度卓越師資培育特色議題計畫技術報告。

  5

 

     

 

 

 

7.國際合作

□安排、接待外賓

992.接待德國柏林科技大學Dr. Jugen等5人來訪

每次3-5分

 

 

□外籍學生指導

姐妹校學生短期進修、研習指導每梯次3-5分

 

 

□推動姐妹校合作工作

每項3-5分

 

 

□國外擔任短期訓練講師或客座指導

1001.馬來西亞教育技術推廣教育學分班講授教授

每項(次)3分

 3

 

□安排師生赴國外考察訪問、研習

 

每次2-5分

 

 

□學生國外研習活動領隊指導

每次3-5分

 

 

8.校外服務與推廣服務

□專業專題演講(各級學校、學術機構、人民團體)

每場1分

  本項合計最高10分

1.林美純(2011.03.08)。研究意向的陷溺、跨界、與超越。彰化:商教系碩士班書報討論。

 

1

 

2.廖錦文、林美純(2011.04. 28)。應用電子教學檔案提升教師專業發展─ICT觀點。台中:台中高工。

 

1

 

3.林美純(2011.09.15)。推甄面試技巧輔導:生涯圖像與意象─淺談建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彰化:鹿港高中。

 

 1

 

□擔任校外各種評審(審查)委員(含行政機關任務編組、技藝競賽、科展等)

每次1分

  本項合計最高6分

1.林美純(2011,3/10-3/28)。100年台中家商群科中心專題製作競賽評審委員。

  1  

2.林美純(2011.04.18)。2011全球管理新環境─綠能環保 國際學術研討會研討會。台灣:彰化。審查委員及評述人。

  1  

3.林美純(2011.07.05-08)。100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 (委員)。台灣:台南。

  1  

4.Mei-Chung Lin. (2011.05.03-). External Reviewer of IJOPCD Special Issue on New Media and Joyful Learning. Guest Editors: Eric Zhi-Feng Liu and Maiga Chang.

Mei-Chung Lin. (2011.11.20). External Reviewer of Turkish Online Journal of Educational Technology.  Guest Editors: Eric Zhi-Feng Liu.

  1  

5.林美純(2011.05.11)。高職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商業概論數位教材發展與推廣計畫。審查委員。台灣:台中家商。

  1  

6.100年度教育部充實實習教學設備訪視委員。趙志揚主持。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含特教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實施方案。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1

 

□擔任政府機構相關諮議委員、學校評鑑)委員

每次2分

 

本項合計最高12分

□專業技術指導、診斷、經營輔導

每次1分

 

本項合計最高6分

□推廣性雜誌、書籍或媒體之文章、報導,有助校譽之提升

每篇(次)1分

 

本項合計最高6分

□教育訓練

擔任訓練班、講習會講師、本校非學分進修班講師每班每門課1分

 

本項合計最高5分

□志工服務

每服務滿10小時1分

 

本項合計最高5分

□擔任民間機構董監事(理事)對本校聲譽有貢獻者

每年每機構1分

 

本項合計最高5分

□管理實驗室

每年5分

 

 

9.其他優良事蹟與系所院自訂項目

□服務貢獻事蹟

具有與專業有關之重大貢獻,能明確列舉事蹟,並經由有關單位、團體推薦或證明者,每項5-10分

 

本項目合計最高30分

 

 

 

□特殊獎勵

傑出校友、系友,學(協)會獎勵,本校傑出服務教師獎及其他各種服務有關獎勵等,每項5-10分

 

□其他

1.擔任導師。

2.負責或協助系、院或校推動各項活動。

3.擔任國科會以外其他政府機構或私人機構研究計畫的主持人。

4.擔任系所各委員會委員。

5.審查校內外學術論文及計畫。

 

 

   

 

100

 

備註:1.本表總分最高以100分計;本項目之配分比重不得低於20%

2.有高低分配分範圍之項目,由自評教師及評鑑單位教評會依該項目之工作性質、繁簡難易及工作績效,予以評分。

3.如評鑑週期為2年則以2倍計分計算;3年則以4/3倍計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