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銜(transition)是生命週期的轉捩點,亦是身心障礙者學習承擔更多生命角色的開始。它可能是乘風而起的一刻,也可能是挑戰焦慮與挫折的過渡期。在諸多文獻中,身心障礙者(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與先天及後天限制拔河的故事化成一個個的文字描述或統計數據。對於大多數非障礙者(individuals without disabilities)而言,成功的轉銜與生涯規劃(career planning)似乎係實踐生命、成就自我、發揮個人生命無限潛能的重要過程;然而對於大多數的身心障礙者而言,生理與心理方面的遺憾、外在社會環境的侷限、局外人的質疑與生涯可否全然的規劃,卻係其生涯轉銜(career transition)過程中重大的挑戰。也因此近年來,身心障礙者「轉銜教育/服務」(transition education/services)亦愈來愈受到關切與重視。 美國於2008年頒布之「高等教育機會法案」(Higher Education Opportunity Act, P.L. 110–315, AUG. 14, 2008)亦明定更於此法規之「提供智能障礙學生優質高等教育方案」(Part D—Programs To Provide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With A Quality Higher Education)專篇中明訂高等教育單位之大專校院應提供智能障礙學生綜合性轉銜及後中等教育方案,以利其追求學術、生涯與技術以及獨立生活教育,以獲得有酬的就業。此外,受到美國於2004年公布之「身心障礙個人教育促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2004,簡稱 IDEA 2004或IDEIA)與美國1990年代迄今所公佈之一系列身心障礙者相關法案等,更使得身心障礙者之生涯規劃與轉銜階段的相關問題,儼然地成為現今美國與世界特殊教育與復健諮商領域的研究重點。再者,美國於2001年公布之「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NCLB)強調高風險/高彩金(high-stakes)、績效(accountability)、標準趨向(standards-driven)與成果導向(outcomes-oriented)等等,亦均影響特殊教育與復健諮商不得不更加地著重身心障礙者未來進路之轉銜服務與相關教育措施。包括最近新公告之「生涯與技術教育促進法案」(Carl D. Perkins 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2006)亦均具有「生涯」發展與「轉銜」服務之概念與精神。上述之方案,整體而言,均強調將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業性與功能性,專業性與生活性課程之結合與落實,並將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生涯與技術教育(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與復健諮商(rehabilitation counseling)之教育與服務系統加以統整協調,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更完整與週全,以及更終生與持續性之轉銜服務體系,對於身心障礙者轉銜教育與服務之發展,已具有更深更廣的影響。 就我國而言,轉銜有關的規定由民國86年至現今,中央政府及各級政府不同單位亦均訂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轉銜法規來落實轉銜服務,尤其我國總統府於2007年7月11日公布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條,仍保留原「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接,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應積極溝通、協調、制訂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之服務」,更是轉銜服務最具前瞻性的觀點與發展。在「教育轉銜」方面之2009年11月18日公布之「特殊教育法」第廿四條與第三十一條:規定「為使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服務需求得以銜接,各級學校應提供整體性與持續性轉銜輔導及服務;其轉銜輔導及服務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以及2010年7月15日之「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生涯轉銜」方面之「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法令,「社會福利轉銜」方式之「身心障礙者接受社會福利服務轉銜實施要點」制定,以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2008年10月2日在「就業轉銜」方面之「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服務實施要點」的修正,更將我國身心障礙者之全面性與終生性轉銜服務之制度加以確定。 事實上,不論身心障礙與否,轉銜與生涯係個體生活中各種事件的演進方向與歷程,展演個人一生中的各種職業和生活角色,以及由此表現出個人獨特的自我發展組型。轉銜與生涯不僅包含個人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的活動與經驗,亦具有不同的生涯規劃與轉銜輔導之相關理論與論述,譬如:「特質因素論」(Trait-Factor Theories)、「類型論」(Theory of Types)、「發展或生命歷程論」(Developmental / Life-Span Theory)、「人格理論」(Personality Theories)、「生涯發展生態模式」(Ecological Model of Career Development)、「生涯選擇社會或生態模式」(Sociological/Ecological Model of Career Choice)、「行為理論」 (Behavioral Approaches)、「社會認知生涯理論」(Social Cognitive Career Theory)等等。 因此本課程主要目的即在於介紹並探討上述身心障礙者「生涯規劃」與「轉銜教育/服務」的相關內涵,裨使研究者與學員能瞭解身心障礙者轉銜有關之生涯規劃、生涯發展、生涯轉銜、生涯輔導,以及轉銜教育/服務的相關名詞定義、發展歷史背景、有關的哲學概念與理論基礎、轉銜規劃與教育安排、轉銜評量與教學、有關轉銜的實務與趨勢等等,以及研究探討「轉銜教育」、「轉銜服務」、「生涯規劃」、「生涯發展」、「生涯輔導」、「生涯與技術教育」與「復健諮商」等與轉銜有關的議題和論述。
通过条件
成 绩: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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